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
存量房网上合同备案——依法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实施机构申请注册网上操作系统用户,取得网上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与委托人签订存量房经纪合同,并向实施机构备案。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存量房经纪合同和备案的同时,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屋的下列信息:
(一)房屋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交易条件;
(三)经纪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和主办经纪人员;
(四)经纪机构的特殊说明事项和实施机构要求的其他信息。
(一)房屋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交易条件;
(三)经纪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和主办经纪人员;
(四)经纪机构的特殊说明事项和实施机构要求的其他信息。
我司主要代理存量房网上合同备案业务:本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的买卖、租赁、经纪等交易活动,均实施网上备案管理。